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6)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公司决定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压减钢铁过剩产能920万吨,具体包括: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罗泾工厂)150吨转炉3座,2016年完成;
上海不锈钢有限公司750立方米高炉1座、2500立方米高炉1座、120吨AOD炉2座、150吨转炉2座、100吨电炉2座,2018年完成;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100吨电炉1座,2016年完成;
南通宝钢钢铁有限公司420立方米高炉1座、50吨转炉2座、100吨电炉1座,2017年完成;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90吨电炉1座,2017年完成。
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或封存相关冶炼装备,不再恢复生产。
此外,公司将结合各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整合和企业深化改革,继续加大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力度,追加压减钢铁产能实施方案在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