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路建设转型升级,提升公路桥梁品质,充分发挥钢结构桥梁性能优势,交通运输部研究决定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包括钢箱梁、钢桁梁、钢混组合梁等桥梁,下同)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现代工程管理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的“五化”要求,提升公路桥梁品质和耐久性,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促进公路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钢结构桥梁应用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确定本地区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技术发展路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
——重点示范,标准先行。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项目,组织开展钢结构桥梁建设应用示范,注重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通过示范引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养并重,质量可控。完善钢结构桥梁建设、养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建设、管理、养护、检测人员和设备,保证钢结构桥梁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时期末,公路行业钢结构桥梁设计、制造、施工、养护技术成熟,技术标准体系完备,专业化队伍和技术装备满足钢结构桥梁建设养护需要。新建大跨、特大跨径桥梁以钢结构为主,新改建其他桥梁钢结构比例明显提高。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方案比选,鼓励选用钢结构桥梁。公路桥梁方案应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综合考虑桥梁建设成本、安全耐久、管理养护等方面的因素,加强对混凝土桥梁和钢结构桥梁方案的比选论证,鼓励择优选用钢结构桥梁。特大跨径桥梁、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高墩大跨径桥梁、弯坡斜等特殊形状桥梁,优先选用钢结构桥梁;新改建其他桥梁以及危桥改造工程,桥梁方案比选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重点考虑施工组织、工程安全度和全寿命周期成本等因素,择优选用。
(二)合理选型,更好地发挥钢结构桥梁的优势。桥梁结构选型应根据桥梁使用功能和所处区域环境综合确定。特大跨径桥梁推荐选择钢桁梁、钢箱梁等构件受力明确、节点工作状态清晰、便于维修更换的结构;大跨径桥梁应着重对工程造价、施工装配、安全控制、养护便利等进行综合比选,择优选择适宜的钢结构;中等跨径桥梁推荐选用标准化程度高、桥面耐久性好的钢混组合结构。
(三)重视钢结构桥梁的构造设计。钢结构桥梁构造设计对桥梁安全和耐久性影响显著,应重视钢结构纵、横向受力的连续性和均衡性,细化截面过渡和连接设计,有效避免应力集中引起的疲劳损伤;加强排水系统的可靠性设计,防止渗漏引发结构腐蚀破坏;完善防火构造措施,提高应对火灾能力;环境条件适合的项目推广使用耐候钢,提高结构抵抗自然环境腐蚀能力,降低养护成本。
(四)全面提高结构可维护性。钢结构桥梁设计应充分考虑后期管理养护的功能性需要,完善检修构造措施,做到可达、可检、可修、可换,提高日常检测维修工作便利性、安全性。检修构造应与主体结构同步设计。
(五)推进钢结构桥梁工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建造。应大力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提升桥梁工程的质量品质。桥梁构件应采用工厂制造为主,结合装配、运输、场地条件等,合理确定桥梁结构现场拼装界面,尽量减少钢结构现场焊接和防腐涂装工作,提高质量保证率;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动钢结构桥梁设计、制造、安装和管养各类信息的共享利用;积极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的制造、焊接、涂装和质量检测技术,提高钢结构建造质量。
(六)尽快完善相关标准定额。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现有钢结构桥梁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和建设、管理、养护经验,针对钢结构桥梁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鼓励公路相关单位结合应用和实践,编制钢结构桥梁专用施工和养护定额,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交通运输部将支持或组织有能力的单位编制钢结构桥梁设计通用图。
(七)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科研、设计、制造、安装、管养等单位加强钢结构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各地应积极开展《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和知识技能的专项培训,提高钢结构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钢结构桥梁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钢结构桥梁应用水平。
(二)加强科研和技术推广。公路建设单位应结合具体项目,组织开展提升钢结构桥梁品质、保证结构安全耐久、推进标准化建造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推广科技成果,夯实技术基础,推动钢结构桥梁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推动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养护专业化发包。鼓励公路建设单位采用设计、施工(含制造、安装)总承包等方式发包桥梁上部建造任务,通过设计、施工和钢结构制造企业深度融合,提高钢结构桥梁建设专业化水平。鼓励桥梁管养单位开展钢结构桥梁专业化养护发包,提高钢结构桥梁养护质量,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四)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研究建立钢结构制造单位的信用评价制度,交通运输部将适时把钢结构制造单位纳入公路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中,充分发挥市场信用的引导作用,确保钢结构桥梁的制造、安装质量。
(五)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钢结构桥梁推进过程中,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专家智慧和社会力量,开展相关科研、通用图编制、标准规范修编等工作,为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交通运输部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