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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学院项目经理部物资(水泥)采购

时间:2016-07-29 22:46:02来源: 钢之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学院项目已由南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学院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贵阳学院项目。本项目所需的 水泥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贵阳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南明区见龙洞路127号地块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900?,共计13栋。A区:A1栋、A4栋为-2+17层,A2栋、A3栋、A5栋为-3+17层,B区:B1栋为-2+17层,B2栋为-3+17层,B3栋为-3+18层,C区:C1栋、C4栋为-3+18层,C2为-3+17层,C3栋为-3+15层,商业综合楼为4层。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4招标单价:本次招标采购单价为落地价。

  3.5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采用公开唱标,投标方可以对一次报价进行第二次修正,最后评审通过且合理低价者中标作为我项目合作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601186,股吧)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评标方法

  5.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月 28日至 2016 年8 月 1日,每日上午 8时至下午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27号贵阳学院项目部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前(北京时间)。

  7.2 递交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27号贵阳学院项目部物资部。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5日上午 10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学院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27号

  联系人: 刘惠平(商务) 张亚科(技术)

  电 话: 13834614493 15806621035

  2016年7月28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1 水泥 (P.O)32.5袋装 t 10685.846 300元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学院项目经理部 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27号
2 水泥 (P.O)42.5袋装 t 1752.912

  注:此标的物数量只是暂估数量,具体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 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采购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