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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8-16 11:12:09来源: 钢之家

  8月12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辽宁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李方喜就《实施意见》做相关解读。

  辽宁将用3-5年时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基本完成,有效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明显提高,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更加协调匹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明显改善、盈利水平大幅提高,市场对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

  去产能:今年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

  在五大任务具体目标上,去产能的目标是:2016年退出粗钢产能602万吨,全面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到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731万吨,关闭退出煤矿83个。到2020年,完成煤炭化解过剩产能3040万吨的任务,关闭退出煤矿140家;重点行业产能控制在国家指导范围内,国际产能合作取得突破。

  《实施意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在去产能上,主要采取多措并举化解过剩产能、因企施策处置“壳企业”、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着力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水平等举措。

  去库存: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最多18个月

  去库存的目标是: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进一步缩短,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2-18个月以内;重点区域房地产库存有效化解,商品房增量控制在合理规模,基本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

  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上,主要采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打通货币化去库存转换通道、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置业、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优化房屋供应结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等举措。

  去杠杆:政府性债务余额规模严控在限额内

  去杠杆的目标是:有效防控和化解企业过高杠杆率、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体制和防控机制建设明显加强,政府性债务余额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定的限额之内。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主要采取加强金融机构杠杆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合理管控企业杠杆、优化调整居民杠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举措。

  降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负成本

  降成本的目标是: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行动,逐步实现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税费、社会保险费负担以及企业财务、电力、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企业盈利水平切实提高。

  在帮助企业降成本上,主要采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财务成本、生产要素成本和物流成本等举措。

  补短板:15个省级贫困县脱贫摘帽

  补短板的目标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到4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现行标准下81万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15个省级贫困县、179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