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魏书光
郑商所昨日下发通知称,根据《郑商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郑商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进行补充。
按照上述通知,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停板后,客户当日在涨停板价位买单撤单量或者在跌停板价位卖单撤单量超过100笔的,属于频繁报撤单行为。如果客户有上述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超过100笔的行为且当日客户在该合约涨跌停板价位撤单量累计达到10000手的,视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不受次数限制。郑商所于当日闭市后,给予该客户全部品种限制开仓交易不低于一个月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