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外部监督,提升廉政评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末开发上线了“证券期货监管廉政评议系统”,并从去年起将每年的廉政评议工作改为通过网络评议方式进行。
近期,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评议工作的通知》(驻证监纪函〔2016〕15号),按照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廉政评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议人信息变更报送工作安排
按照证监会要求,各评议人单位已于2015年12月向我所报送了评议人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评议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评议人所属派出机构等)。如评议人在今年出现新增、减少或评议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各评议人单位填写《廉政评议系统评议人一览表》(附件1),并于5月31日前发送至大商所纪检办联系人邮箱(chenxiao@dce.com.cn)。评议人信息无变化的,无需填报该表格。
二、评议工作安排
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分别于6月和12月进行。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我所从评议人单位中选取了50%参加本次评议,其余50%已参加过2015年12月评议工作的评议人不再参加此次评议。
(一)参加此次评议工作的评议人范围
1.会员单位范围(1)会员编号为0135号-0248号的会员及其分支机构。
(2)会员单位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别作为单独的评议人参与评议。请会员单位总公司及时通知各自分支机构参加评议。
2.指定交割仓库范围(1)涉及玉米、玉米淀粉、鸡蛋、纤维板、胶合板5个品种的指定交割仓库。
(2)涉及焦炭、焦煤、铁矿石3个品种的指定交割仓库。
3.结算银行范围(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
(2)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大商所支行。
(4)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大连大商所支行。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市沙河口区支行。
(6)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
(7)广发银行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
(二)评议时间
网上评议系统将于2016年6月10日开放,请各评议人单位于6月10日后登陆廉政评议网址(http://lzpy.csrc.gov.cn)或通过证监会官网廉政评议专栏,并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在线评议。
(三)评议对象
网上评议系统中的评议对象分为大商所及大商所内设部门两类,评议人需分别对其进行评议。
1.会员单位及其分支机构除对交易所进行评议外,还需对交易部、清算部、技术运维中心、产业拓展部、会员部、监察部、会员所在片区的服务总部(即上海或广州总部)及飞创公司进行评议。
2.指定交割仓库除对交易所进行评议外,还需对农业品事业部、工业品事业部进行评议。
3.结算银行除对交易所进行评议外,还需对清算部进行评议。
(四)登陆用户名及密码
评议人登陆用户名为“地区编码_组织机构代码”(如110000_-X),默认密码统一为:00000000。
(五)评议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见《网上廉政评议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特此通知。驻会纪检组联系人:陈广沛,010-88060972
证监会信息中心工程师:李金,010-88061324
大商所纪检办联系人:陈骁,0411-84808656(chenxiao@d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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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