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产品与法律组陆丰19日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石油贸易大会上表示,原油期货作为一盘期货市场的 “大菜”,经过四年多的精心准备,基本条件已经差不多,估计很快能够在条件成熟时推出来。
陆丰表示,原油期货在2015年获得了非常大的突破性进展,主要体现在外部配套政策的支持上。
据其介绍,9月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若干意见》里,明确提出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这个可能就从原油开始。同时,近期中国的原油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和加工原油的地方炼厂名单在不断扩大中。这意味着中国原油现货市场特别是国内市场,以及参与国外原油贸易的名单中,将不断增加更多的新面孔。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参与,对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和一个相对发达的原油现货市场,都有共同的促进作用。
此外,原油期货的一系列政策列表还包括: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通知》;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交易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怎么样采取合适的监管措施,都在相关办法里有明确说明和配套;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7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的通知》,解决了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有效对原油期货上市和境外投资者在境内的账户管理、结算清算业务、资金进出方面实现了顺畅的进出途径;8月20号,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把涉及保税交割里一系列的市场基础问题解决了,如损耗、检验检测、运输、仓储等。
陆丰指出,这些配套政策的发布,为原油期货上市需要的期货以外的包括期货市场监管在内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政策,都已经全部落地。下一步,按照能源交易中心目前的工作推进,正在准备能源期货相关的能源中心章程交易规则和全套业务细则、合约的相关配套内容定稿和对外发布。能源中心业务规则体系,以交易规则为核心的交易细则、结算细则、交割细则、风控细则违规处理实施细则、会员管理细则、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信息管理细则、指定银行管理规则、等定稿上市意味着原油期货上市脚步临近。目前这些规则已经在9月底完成了对全市场的征求意见,包括境内外的金融机构、石油公司、涉油企业、基金、监管机构、境内外的行业协会等在内,一共提出了超过400条意见和建议,预计超过80条将被采纳。
对于原油期货上市前还有一些什么工作要做,陆丰表示,首先能源交易中心的十几个业务细则定稿、正式发布将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时间节点。这些规则正式发布以后,能源中心可以接收境内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特殊参与机构等的资格认定、审批,有了会员,就投资者,投资者要过一个制度,还要签署存款银行、签指定油库等其他必备的相应的外部机构,这些机构能源交易中心将签一个发一个,及时向市场公示。市场准备基本就绪时,会开展真实系统下的仿真交易,就是模拟交易。境内外投资者通过模拟交易,对自身业务系统、风险管理、业务流程进行全流程的检验,没有问题以后,将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正式推出原油期货。
陆丰指出,“总体我们对原油期货市场的期望:宏观上,形成一个反映中国乃至亚太周边 地区石油市场供需关系的基准价格;在中观上,推动石油天然气产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水平;微观上,为相关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个风险对冲工具和投资组合选择。也就是说,原油期货将面向从一般投资者到涉油企业、到机构投资者所有不同类型的市场参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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