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商品电子市场乱象
我国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在为现货市场经营者降本增效、自身规模实现快速扩张的同时,也一直面临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7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2016(第四届)中国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论坛上,与会讨论嘉宾表示,该市场亟待通过深化改革立法、理顺监管体制、探索统一清算、强化自律管理等方式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违法违规案件频频爆出,中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泛亚等事件陆续进入公众视野。相关案件主要涉及交易场所从事非牌照业务、非法集资、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交割仓库仓单造假导致交割风险,会员单位从事非法经营、诈骗、与客户对赌,其他主体非法融资导致区域性风险等。
对于此类市场显现的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表示,究其原因,部分交易平台定位错误,脱离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投机赚快钱。一些平台过度金融化,建立资金池,搞无牌照金融业务,同时违规加杠杆,风险管理措施严重缺失。许多平台透明度较差,会员管理混乱,缺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另外,此类市场存在监管真空,缺乏有针对性的持续有效监管。
他认为,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应坚持“六个加强”,分别是加强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加强高管、会员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风险准备制度的完善并防范重大市场风险,加强清理违规市场主体并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次监管与协调。
我国曾通过出台“37号文”“38号文”来规范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发展,而在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看来,如果完全执行其中的“五不准”等规定,只会彻底挤出此类市场的生存空间。
“我国需要大力发展新型的集商品、信息、金融等于一体的与期货市场有区别的市场交易体系,与互联网等技术结合,服务经济增长,而不能限制其回到现货交易方式。”在周天勇看来,相比交易方式的瑕疵,导致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各种乱象的更重要原因是批设及监管部门权责划分的模糊。目前商务部没有金融管理职能,相关部门监管此类市场的动力也不强。而在设立审批方面,除了省级人民政府外,一些市级甚至县级人民政府也批设了商品电子交易平台。
对此,周天勇建议,针对规模日益庞大的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应由国务院设立“大宗商品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归属于某部委的旗下,成为其“大宗商品监管司”,即采用“一个部门,两块牌子”的形式,同时其他相关部委派成员参与进来,这样才能理顺监管的关系。他同时表示,急需出台大宗商品现货电子市场的交易条例,既要搞活,又要规范,使准入、运营和监管有规可依。
在此方面,黄运成认为,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取决于深化改革和立法,其中深化改革包括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另外,期货法立法目前已经启动,但其并没有涵盖整个大宗商品市场。大宗商品市场的国家立法的过程尚需时间,可通过法院的判例、地方立法以及补充立法来形成整个立法的基础。
除了改革、立法之外,黄运成表示,应探索大宗商品市场集中统一清算新模式。近两年多来,一些地方政府建立起了地方清算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如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等,此外央行还批准设立了上海清算所。此类清算和登记结算机构实现了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以及资金统一存管、清算,交易信息统一登记、查询,仓单统一管理、公示等功能。由于登记结算机构的经营独立于各个交易场所,在利益分配和市场发展上,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共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市场的规范化。
此外,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还应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黄运成表示,行业协会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强行业研究,加强行业交流和沟通,深化行业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提高行业职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