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及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与更艰巨考验。“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创新的诸多概念应运而生。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伴随着交易场所、技术瓶颈的不断被打破,全国各类商品交易所可谓遍地开花。根据不完全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4月,我国国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已达1080家,600多家都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业务为主。其中贵金属交易所由于其交易商品本身的双重属性,涉及资金量较大,发展速度及交易规模尤为惊人。不断激增的市场需求,导致我国各类官方背景交易所的交易规模屡创新高,与此同时,各类民间、地方性贵金属交易所亦层出不穷。
惊人发展速度下的行业乱象
根据大宗商品数据商生意社《中国金属电子交易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在2010—2012年三年间,我国成立的各类贵金属交易市场就多达75家,将近占到了金属交易市场总量的1/3,报告中所提到的涉及金属类的200家交易市场中,涉及贵金属的就达到116家。涉及贵金属的交易市场及代理商、会员企业不少于3000家。
随着各地区民间及地方性贵金属交易所的大规模发展,贵金属交易市场各类不规范情况愈演愈烈。受市场经济盲目性和自发性的影响,趋利效应致使各地各类贵金属交易盘不断出现。由于缺乏必要监管,许多交易所在运营模式、会员单位、交易信息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一些民间、地方性交易所出现了内幕交易、窜改数据、商业欺诈、暗箱操作、开设对赌平台、仓单重复质押、价格操纵、侵吞客户资金等乱象。
央视“3·15”晚会也曾曝光部分现货交易所私自操控价格致使投资者亏损的事件,再一次将市场上各类贵金属交易所乱象置于聚光灯下。2015年,以某交易所百亿资金去向不明事件为代表,各类贵金属交易所类企业风险事件层出不穷,成为了商品交易市场不规范经营的重灾区,引起了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重视。
受一系列风险事件影响,许多人将贵金属交易所与投机、欺诈、对赌等词汇联系在一起,由此乱象所导致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愈演愈烈。一方面,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市场鱼龙混杂,投资人一时难以分辨市场真伪和风险,同时也增加套保企业的操作难度和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行业整顿迫在眉睫
由于监管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整顿和不规范,导致各类违法案件屡屡发生。因此,整顿我国贵金属交易所市场,尤其是各类民间、地方性贵金属交易所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各层级监管机构进行了多次联合行动和执法,虽有所改善,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性和经济性的问题。2015年底,广东、福建等多个省份的相关监管部门对各类商品交易所进行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大规模检查,一些不规范的民间贵金属交易所陆续被叫停,但也有一些交易所将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进行了“包装”,在检查中蒙混过关。
随着愈发激烈的社会大讨论不断深入进行,一些专家提议建立对非法现货电子盘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对违规交易场所保持高压态势,增加其违法犯罪成本。亦有呼声要求一律取缔各类地方性、民间贵金属交易所,但事实证明,此做法行不通。原因有三。其一地方性政府主导设立的交易所取缔难度较大,缺乏直接的监管权责;其二缺乏有力的法律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此领域不完善,很难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民营性和地方性的贵金属交易市场进行全面通盘取缔;其三违背了市场经济的需求和规律。以黄金为例,根据中国黄金协会、世界黄金协会相关统计结果显示,当前中国的黄金市场已发展成为黄金产量世界第一、消费量世界第一、现货交易量世界第一的综合性市场。市场需求催生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各类民间、地方性贵金属交易所在这场新投资背景下的发展机遇中,应受到更开放、公平并有所监督的待遇。回归本源,我们更应鼓励以市场化手段为主,配合必要和完善的监管机制,调节贵金属交易市场的经济环境。
贵金属交易所整顿难点简析
2016年4月14日,央行牵头多个部委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划清了整治范围,要求各省金融办(局)牵头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此次整治明确要求7月底前完成信息排查工作,排查范围为企业注册名称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各地纷纷响应,积极开展市场整治工作。
然而贵金属,尤其是黄金,受到其双重属性(货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影响,本应在经济和金融监管各方面都应有所涉及,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的监管界定。贵金属现货交易市场,不同于其他金融市场,如银行、保险、证券等,有明确的主导监管机构对其经营范围、内容及其他规范性进行全面监管。按照目前的业务界定,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工商执法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金融办、财政厅(局),都对贵金属市场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然而监管界限尚不够明确。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贵金属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但目前状况显示,相关法律建设速度已无法与市场的发展速度相适应。以黄金市场为例,1983年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目前仍在施行,该法律已不适应黄金市场改革发展的现状,实际中更无执行力,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已不能作为对黄金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的依据。在贵金属交易市场问题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想实行全面整顿却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已成为当前贵金属交易所市场整顿的最大难点,也将导致规范与秩序无法形成良性和可持续性的发展轨迹。
思考与建议
经过大量系统的调研和认真思考,结合笔者多年从事黄金行业规划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以国家立法形式,对相关交易所市场的经营范围、内容等问题进行界定和规范,对贵金属交易所的合法形式、成立条件、退出条件以及担保、监管条件进行明确界定。做到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对于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对投资者利益有充分保障的民间、地方性贵金属交易所,应对其合法地位予以肯定,对于不规范的交易所的整改或取缔工作,要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明确或成立专门机构,对贵金属交易市场的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和辅导,赋予监管机构明确的监管权责,对各地区贵金属交易市场的设立资质进行严格审批,对违规交易所进行取缔和撤销。
第三,充分运用市场化的调节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确保交易所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公正性,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各交易所的积极性,鼓励其优化交易系统和规则,更好地服务于金融和实体经济,助推我国市场经济和投资环境的多元化健康发展。
第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交易规则的设置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套期保值企业的现实需求,价格的撮合、形成机制要以价值为核心,以合理价格为依据,要从规则上限制过分投机,避免赌博盘和高风险盘的出现,避免给社会经济带来不稳定性因素。
第五,对贵金属市场的进一步整顿要以法律为基础,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为辅助,充分尊重法律,保护投资者的个人投资选择和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鼓励建立行业公约和自律模式,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和影响力,并完善行业不良信息披露机制,多点齐发,优先疏导和解决。
第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人才培养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优势,通过建立完善的行业人才培养机制,要求投资者及交易所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从业资格考核。通过注册机制,对持证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与职业道德监控,确保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过硬,以此提高交易所的合规水平和投资者的风险鉴别能力。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培养和教育力度。引导良性竞争和科学的价值投资理念,淘汰落后、不合理的交易模式,促进交易所规范化运作,以利于金融市场的成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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