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宗商品市场体系既有对我们国民经济促进作用、降低成本以及金融互联网商品交易结合,推动新经济发展,另外也出了不少事,比如说集资、诈骗或者是问题有很多,所以我想讲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做了一年多将近两年的一个调研,一些想法,可能不太成熟,我们大宗商品除了泛亚问题,集资、投机等等,另外涉及到一些投资者去上访这些事情,市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不合理,而且我们发现中央的监管部门特别不明确,这个问题到底是证监会还是商务部管,另外就是说地方怎么管,谁来管,好像没人管,最后刚才黄局说的,就是好像出了37、38号文,但是怎么发展,怎么监管确实没有,我觉得是空白,中央地方的监管关系没有划清楚,责任、权利、义务,另外省一级的监管筹集资金和税收,而且我发现有一些省份,金融办根本就不会监管,没有人才,造成很多麻烦事情。但是这个大宗商品如果说我们确确实实一字不差的执行37、或者38号文的规定,这个行业就存在不了,因为这个电子化、电子撮合中心是存在的,你不知道这个边界有点像又有点不像,就是现货和期货之间的东西,但是消灭它还消灭不了,而且我觉得现在中央的期货市场的品种范围也不足,有些东西不能纳入期货中来管理,来交易。还有一个贵金属这类东西如果列了,香港贵金属交易还是在内部,在国内地下的交易,有一个投资需求,也挺麻烦。
另外就是大宗商品需不需要定价权,还有泛亚要国际定价权造成一系列的麻烦,所以我觉得就是说既有必要也有许多问题,当然大宗商品自己的发展趋势总得来说,还是大宗商品的交易量或者是上升势头在衰减,规模上的,但是有几个趋势,一个是传统的商品卖场以大宗的逐步转向固定的移动互联网,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另外就是实体的卖场逐步转向线上结合,而且与金融结合,发生支付融资,甚至信用,用这个来作为一种信用,第三方支付等等。
另外我最近看了一些比如说深圳的一些企业,它的物流车的管理,就是电子识别监管进展,就是大宗商品市场技术化、信息化,而且整个物流技术的进展,电子识别的进展、定位的发展我觉得越来越密切,那么我们调研的东西也调研了一些商品交易所的种类,根上有一些问题,就是有的纯粹国有商品交易市场可能还比较规范一些,政府办的交易中心交易场所,有一些纯民营的股份赚短期的钱,而且违规操作的非常多,因此我们还是调研了以后觉得,交易所的股权结构非常重要,比如说一些国有的股份来保证它的规范性,但是可能也混合所有制,这种方式我觉得非常重要,混合所有制特别是民营的大企业有的做得还是很好,股东大会、董事会,这个一般的公司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不一样,比如说我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一般责任有限公司监事会就监事盈利投资成本,投资决策是否有风险,但是我认为平台的监事会一定要监督内部行为的规范性问题,一定要监督声誉和社会形象的问题,再有就是刚才黄局讲的派一个专业性团队,就是经理层必须有操守的,你雇一些人天天想怎么赚钱,怎么在什么事上做文章,就把平台毁了,规章、合同和专业法务部门非常重要,你看很多文件法律都没研究透。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