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讯 中国鼓励银行对科创企业的投贷联动,为试点银行探索混业经营开辟新路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变身”创投,且并表时高达1250%的风险权重也将限制银行股权投资额度,预计投债比例仍以“小股权+大债权”为主。
业内人士并认为,与股权投资机构(PE/VC)等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的业务模式相比,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但考虑到科创企业的高风险特征,银行在选择时更倾向于成长期企业,而非种子、初创期企业。
“原来的投贷联动不叫投贷联动,是合作获客,从不同角度给企业提供融资。”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中小企业部总经理雷财华称,“在同一集团下设立直投子公司,效率会高一点;效益与权、责、利相更为对等。”
中国银监会等三部委周四发布指导意见称,将在十家银行和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首批试点;机构设置上,允许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未设立的经申请和批准后,允许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雷财华并指出,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模式是松散型的,银行也很难从PE等机构拿到资本项下的超额收益。“我们也做过这种尝试,但很难做成。”
据了解,此前多数银行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多采取与PE/VC合作的模式,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信贷管理等因素与股权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对于股权投资机构已经投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
在科创企业的选择上,雷财华表示,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银行贷款无法进入,因此还是要做有成长性的企业。
“种子期是有创意、有雏形没有产品,初创期是有小额收入而没有利润,只有有了产品、营业收入、市场打开后,需要发展的时候银行的贷款才能进去。”他表示。
指导意见称,投贷联动的试点目标是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增加科创企业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
由于科创企业体量有限且兼具高风险特征,以安全、稳健为核心价值观的银行也将审慎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以债权而非股权投资为主,但股权投资资格的放开有利于推进银行业探索混业经营。
雷财华强调,投贷联动的目的不是“投”,而是立足于“贷”,通过“投”分享资本增长的收益对风险进行补偿。“银监会鼓励的逻辑也是为了鼓励"贷"而去分享"投"的收益,而不是让银行去做高风险高收益的创投。”
昆仑银行战略投资与发展部总经理助理李建军也认为,投贷联动并不改变银行基本的角色定位,商业银行的主要角色仍是间接融资为主,参与投贷联动仍以获取利息收入为主。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此前撰文指出,过去十年中,硅谷银行投资获得期权后的行权收入只是弥补贷款的风险损失,等同于额外的风险准备金,银行主要收入仍来自基于风险定价的贷款利息。
在“投”“贷”的比例上,雷财华表示,“"投"是小头,"贷"是大头,招行投贷联动业务中债占比至少在四分之三以上。”他并建议,银监会应对投贷联动的股债比例上作出一定的限制以明确该业务的风险。
有业内人士对路透表示,某试点银行此前在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采用的是投贷同比例,期限三年,第一年已获净利2000万。
此次指导意见强调银行直投子公司要与银行科创企业信贷账务最终纳入银行集团并表管理,从而限制了银行在投贷联动是的股权比例。
“ (并表时)银行的股权投资风险权重是1250%,因此,银行掏大的股权是不合适的,也没有那么大的额度去做。”他认为,投贷联动只是开拓了一种对科创企业投资的业务模式,提高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能力。
平安证券指出,投贷联动更大的意义在于机制变革,并为未来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放开埋下伏笔。对银行来说,部分开放商业银行股权投资资格有利于银行业务模式的转变,对银行培养投行化的思维模式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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