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中国国家外管局周三(6月15日)称,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并进一步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
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新闻稿指出,境内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且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外管局可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指出。
外管局援引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指出,明确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
校对:小马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