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官周一聆讯前发布的初步裁定中表示,格罗斯提出了充分的事实支持其主张,包括创始人身份,在公司任职40年的历史,为公司带来成功或声誉的记录,以及一系列继续任职的口头承诺保证。
但Pimco则在申诉文件中表示,因为格罗斯未能证明其与公司达成了任何确保其继续任职的协议。此案应当被驳回;同时,公司的利润分享计划显然不能作为格罗斯声称“其被不当剥夺了两个季度奖金”的依据。
法官将在进一步聆听双方的辩论后作出最终裁定。其不会评判格罗斯声称其离职并非完全自愿、Pimco违反了与其签订的合同这两项主张的是非曲直。其面对的唯一问题就是,格罗斯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格罗斯于2014年9月离开Pimco。在作为当时全球最大共同基金的Pimco总回报基金回报率落后招致大规模赎回后,其与其他董事总经理发生了公开争吵。一年后,格罗斯提起了诉讼称,自己是被赶走的,这样一来Pimco就不用向其支付2亿美元奖金,而其他基金经理可以获得更多薪酬。
根据诉状,格罗斯基于固定收益投资理念创建了Pimco,并反对公司向风险更高的资产类别扩张,比如说股权、大宗商品、房地产和类似于对冲基金的产品。
现年71岁的格罗斯目前是规模达12.6亿美元的骏利全球无限制债券基金的联合经理人。有分析称,该基金今年迄今的回报率为0.8%,自格罗斯2014年10月接管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盈亏平衡。该基金的资金大多数来自格罗斯20亿美元的个人财富。格罗斯曾表示,诉讼所得赔偿或和解金将全部捐给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