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进入倒计时,如何推进碳金融创新和参与碳市场建设日益受到投资机构的重视。昨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地坛论坛上,投资机构不约而同的聚焦碳金融产品创新这一话题。
按照去年发布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我国向国际承诺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业内预计,届时全国碳市场配额将达到30到40亿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方案(INDC)显示,中国达峰需要投资48万亿。蒋兆理表示,这么大规模的投资只能依靠更好动员社会资本来实现,而碳市场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指出,目前碳市场发展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真正有效的碳金融产品“满目苍白”。他表示,“从货币市场、信贷市场或者短期的债券市场来看,当前充其量只是在绿色债券角度给予了一定市场份额的运行。”所有衍生碳金融产品还只是在起步阶段,交易额占比很少。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湖北5个试点市场已推出近20种碳金融创新产品,但真正实现可复制的仅碳配额质押贷款、碳基金、碳配额托管、碳配额回购等几种。
亚洲开发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局(SDCC)顾问吕学都的说法从侧面说明了投资机构的顾虑。“随意性较大、受政策左右,导致大量投资人不敢进入。”他表示。
在众多碳金融产品中,碳期货市场建设很早就被提出。但在中国怎么保证碳期货市场安全、高效和有效的运行?
那么,何谓有效的碳市场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他表示,所谓真正的碳市场是所谓参与经营的主体享有平等权利和享有均等回报率,才享有资源产出率和回报率的权利。
他强调,不能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用在碳市场,否则会混淆区域发展与碳市场发展之间的区别。碳市场一定要追求公平性、一致性、稳定性,一定要全国统一标准。区域发展不能依靠碳市场而应依靠转移支付来解决。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副总经理张育斌表示,碳期货市场是典型的金融市场,要根植并服务于现货市场。同时,整个进程还要服从于整个碳市场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建设。
在张育斌看来,下一步启动碳期货最大的核心点和难点在于市场化本身,依托碳现货市场建设要达到一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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