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发布关于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易交收业务调整的公告,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起对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易交收业务客户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该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易交收业务调整的公告
各会员及客户:
为了防范交易风险,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津贵所”)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起对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易交收业务客户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客户建仓保证金比例调整方案:
客户持仓保证金比例调整方案:
请会员单位及时通知下属客户追加保证金或减少持仓,避免由于保证金比例的调整导致强行平仓的风险。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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