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发布关于铂金产品业务调整的通知,2016年7月4日(星期一)起,调整现货挂牌交易交收模式的铂100g、铂1Kg产品的交收价差、持牌限额。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铂金产品业务调整的通知
各会员及客户:
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4日(星期一)起,调整现货挂牌交易交收模式的铂100g、铂1Kg产品的交收价差、持牌限额,具体方案如下:
一、现货挂牌交易交收模式的铂100g、铂1Kg产品的交收价差在开市后按照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0.3%执行;
二、现货挂牌交易交收模式的铂100g、铂1Kg产品的持牌限额调整如下:
请各会员及客户知晓铂100g、铂1KG产品的业务调整,其他产品及相关业务不进行任何调整,请做好资金安排及风险控制。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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