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开展一年以来,职工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规范程度、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央行核心职责更加明晰,各单位、各部门履职能力逐步提升”,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林建华如此概括2015年“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成效。
2015年,人行西宁中心支行把开展“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作为夯基固本促进履职谋求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印发《青海省人民银行系统“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基层央行履职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提升年”各项活动,通过严梳岗位职责,细照制度流程,笃行规范管理,建立了职责明确、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监督、评价机制,基层央行履职水平显著提升。
工作规范程度提高
在“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中,青海省人民银行系统各单位(部门)结合履职需要,2015年度共制定工作流程图1374张,梳理制度2990项,建立工作台账1023册,健全岗位职责3507项。通过对基础工作制定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将制度和流程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了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易于操作,初步形成了办事情、干工作由工作制度和流程说了算的习惯和氛围。建立了由重点任务分解清单、部门月度工作销号台账、个人周工作台账、数据材料接收报送台账、问题及潜在风险台账组成的动态立体台账管理体系;建立了“工作周报、月度评价、季度考核”的工作机制,职工工作规范水平明显提高。如2015年西宁中支国库处更正业务登记不规范问题同比下降83%;海东中支会计财务、国库业务工作实现零差错,ACS系统处理账务成功率由运行初期的95%上升到99%。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中,2015年,整合管理资源,开展部门联动,优化操作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确定了“归口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管理模式,受理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申请的办结率达90%以上,提升了金融机构办事的满意率和好评率。锐意进取,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动“三大金融”持续发展。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青海省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移动金融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以青政办〔2015〕163号文转发全省执行。已向人总行积极申请成为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综合水平。搭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平台,2015年,实现全省13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行全部上线运行工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
金融服务效能提升
一是持续推进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2015年,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制定实施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目前,青海省所有贫困县均已落实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青海辖区17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42个贫困县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行了分片负责制。截至2015年12月15日,青海省已完成45859户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建档工作,在1042个村对40518户贫困户开展了信用评级,已对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农村经济组织发放扶贫资金10亿元,其中直接发放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2.6亿元。二是金融惠农服务不断延伸。在人行西宁中心支行政策引导下,截至2015年11月底,青海省共有农、建、中、邮储和农信社等五家收单机构参与惠农金融服务业务,累计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4130个(海拔4000米以上的服务点74个,最高服务点坐落在海拔5000米的玉树州囊谦县买多村),较推广初期的2011年增长了42.9倍,弥补和解决了青海省153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和2478个行政村的金融服务难题,惠农金融服务乡镇覆盖率和村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三是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出台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加大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工作力度,受益农户和企业覆盖范围扩大。截至2015年10月,青海省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达17项,覆盖乡镇个数333个,经办金融机构家数297个。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贷款余额190.59亿元,同比增长45.69%,增速比2014年同期增长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