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人行系统在认真履行央行职责过程中,将严防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辖呈现出金融监管大合作、筑牢底线保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健的金融环境。
2015年,人行乌鲁木齐中支与新疆银、证、保监管机构,建立了新疆金融监管协调联席机制,确立了新疆金融监管协调制度框架、工作规则及实施细则,形成了新疆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的定期磋商机制。去年以来已成功召开4次金融监管协调会议,研究推进多项金融改革措施,在共同深化落实金融支持南疆四地州和两个经济开发区建设意见、《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落地执行等方面达成共识,维护金融稳定合力效应明显增强。
新疆人行系统通过全面开展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有效促进了金融稳定。2015年,全疆人行系统在继续加强日常风险监测评估的同时,分行业、有重点地开展金融业风险调查;组织全辖开展了重大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分阶段、分层次地组织辖内分支行完成全疆140家开展存款类银行机构负债管理现场评估,风险研判能力不断提高。为此,在人行总行2015年召开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座谈会上,人行乌鲁木齐中支进行了交流发言,得到人行总行的充分肯定。
为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新疆人行系统针对金融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部分金融机构经营中不良贷款反弹等问题,采取风险提示和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应对。2015年,全疆金融稳定部门共向14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7家法人投资咨询中介公司发出风险提示书,与39家各类金融机构及企业开展约见谈话18次,促使其增强风险意识。
新疆人行系统狠抓日常风险防控机制,每遇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安全维稳工作会;每逢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及时对安全维稳工作进行再部署,经受住了复杂局面的考验,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了新疆金融稳健发展。